京華時報訊(記者楊鳳臨)15歲男孩洋洋(化名)因痴迷蘋果mSATA手機,將鄰村男童萌萌(化名)的蘋果手機據為己有。近日,房山法院一審判決洋洋犯搶劫罪,處以有期徒刑1年,緩刑1年。
  1998年出生的男孩洋洋,小學畢業後隨父母來京。輟學的他平日靠打手機游戲新竹售屋打發時間。洋洋家境一般,父母給他的只是“山寨機”。很快,洋洋發現鄰村男童萌萌有一部蘋果手機。去年4月8日,洋洋與他人合謀,將萌萌誘騙到偏僻處,採取毆打、恐嚇等方式,搶走萌萌的蘋果手機。
  房山法院經審理認為,洋洋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,鑒外接式硬碟於其犯罪時不滿18周歲,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,緩刑1年。  (原標題:迷蘋果手機男孩搶男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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